詳細內容 屋主委託房屋仲介售屋時,房仲公司在委託銷售契約中都會有這樣的條款 「委託銷售期間內,委託人如拒絕以本委託條件與房仲所介紹對象成交者 仍應支付服務費給房仲」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認為,房仲業此一「霸王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