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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物業管理公司交接時財務移交辦法                          

2017/11/22 下午 02:46:45發表      點閱: 4475    推荐 :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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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公司交接前社區應要求物業管理公司報告社區財務移交辦法,物業管理公司派駐社區幹部應提前到位。

時常看到社區撤換物業管理公司時新舊物業管理公司間的交接時間只有一天,社區管委會未免太高估了台灣物業管理公司的水準了,甚至有交接後新的物業管理公司總幹事尚未就任的情況。物業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員皆有相同經驗,被社區管委會解約後不久又被重新聘雇。種種現象皆透露物業管理公司的水準不足,社區管委會的經驗不足或者只在乎決標價格,我想有些社區管委會甚至於連物業管理公司的辦公室都未拜訪就已決標了。

就財務觀點而言,一天的交接時間根本無法確定新任的總幹事或會計助理可以完全了解社區的財務狀況,有些會計助理懂會計卻不知道[點數卡]是什麼,一看就知道物業管理公司派遣的會計助理毫無社區管理經驗,社區管委會到底要如何確定新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可以確實的執行社區的管理?僅就財務面提供一些可能不是很完整的建議供社區管委會參考:
1.要求一定水準的總幹事及會計助理而不是任由物業管理公司指派。
2.交接時間至少7天,交接重疊時間前三天停止收費及支付任何費用供整理帳務。
3.前兩天內原物業管理人員整理出移交的財務資料,接任的物業管理人員必須全程參與學習。
4.第三天學習社區收費作業,第四五天由新任物業管理人員接手收費,原物業管理人員糾正錯誤。
5.第六第七天繼續收費且要學習製作月份財務報表,第七天交出一份社區財務報表給管委會確認。

社區管委會可依社區狀況調整時程表,重點是要求交出一份社區財務報表給管委會確認,如此物業管理公司才會派遣可用之材到你的社區而不是派個人到你社區學習社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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