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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18日06:30
社區有人老是不繳管理費,有人在樓梯擺鞋架、雜物,不清理自家庭院小狗糞便,甚至還有人會故意在頂樓拉屎。這些在集合式住宅社區的大小事,如果在買房子或是租屋前,能夠多加以打聽住戶、管委會的風評,觀察社區環境,並且還要多瞭解社區規約內容,便能省卻生活中許多麻煩產生,而且才不會與惡鄰為伍。以下是本刊接到的2樁實例。案例一:保全打瞌睡沒輒 新北市一位民眾在凌晨3點經過大門警衛室時,發現值班的保全人員低頭打瞌睡,便在6月的住戶大會中反映該況,主委回應說會處理。記者則將民眾拍到的照片,提供給主委。主委回覆說因為只拍側面,可能是在看監視器,不能確認有失職,但仍會請保全注意及改善。廖芳萱律師說,住戶若認為管委會處理此案不夠積極,或是保全也沒有改善行為的話,便可以在住戶大會中,請保全及所聘請的物業公司人員出席,要求保全公司提出改善方案,或進一步提案改選主委、改聘保全公司等,表達改變的決心。案例二:共有車位變私用 新竹有一國宅社區,地下停車位是屬共同使用空間,因為住戶數比車位數多五十個,原本每年採抽籤方式,決定由哪些住戶使用車位,而管委會則會用公基金,支付沒抽到車位民眾,去社區外租用停車位的費用。可是這個社區規約後來變相,經由住戶會議決定後,車位就由原本抽到的住戶長期固定使用,甚至賣房子還可以連車位一起銷售。「我買了國宅的房子後,才知道這種狀況是違法的,曾要求管委會提案取消這個規約,但管委會回覆說這是多數住戶決定而執行的。而在住戶會議中,沒有車位的住戶是少數,也抵擋不了其他既得利益者住戶們的力量。」向本刊投訴的黃先生說。而他後來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判他有使用社區車位的權利,但管委會仍未依法院判決,取消舊規約。最後這位民眾考慮賣屋離去。王有民律師說,該車位屬於共有空間,規約便不能訂定只供特定住戶使用,而讓一些住戶使終停不到,應是採取抽籤方式輪流使用較為公平。而該案也就是憲法中說的集體強暴之意,也就是說一旦既得利益者占多數時,便會出現這種漠視法律而因此剝奪其他人的權利的狀況。
(撰文:李蕙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18/908832/
社區有人老是不繳管理費,有人在樓梯擺鞋架、雜物,不清理自家庭院小狗糞便,甚至還有人會故意在頂樓拉屎。這些在集合式住宅社區的大小事,如果在買房子或是租屋前,能夠多加以打聽住戶、管委會的風評,觀察社區環境,並且還要多瞭解社區規約內容,便能省卻生活中許多麻煩產生,而且才不會與惡鄰為伍。以下是本刊接到的2樁實例。案例一:保全打瞌睡沒輒 新北市一位民眾在凌晨3點經過大門警衛室時,發現值班的保全人員低頭打瞌睡,便在6月的住戶大會中反映該況,主委回應說會處理。記者則將民眾拍到的照片,提供給主委。主委回覆說因為只拍側面,可能是在看監視器,不能確認有失職,但仍會請保全注意及改善。廖芳萱律師說,住戶若認為管委會處理此案不夠積極,或是保全也沒有改善行為的話,便可以在住戶大會中,請保全及所聘請的物業公司人員出席,要求保全公司提出改善方案,或進一步提案改選主委、改聘保全公司等,表達改變的決心。案例二:共有車位變私用 新竹有一國宅社區,地下停車位是屬共同使用空間,因為住戶數比車位數多五十個,原本每年採抽籤方式,決定由哪些住戶使用車位,而管委會則會用公基金,支付沒抽到車位民眾,去社區外租用停車位的費用。可是這個社區規約後來變相,經由住戶會議決定後,車位就由原本抽到的住戶長期固定使用,甚至賣房子還可以連車位一起銷售。「我買了國宅的房子後,才知道這種狀況是違法的,曾要求管委會提案取消這個規約,但管委會回覆說這是多數住戶決定而執行的。而在住戶會議中,沒有車位的住戶是少數,也抵擋不了其他既得利益者住戶們的力量。」向本刊投訴的黃先生說。而他後來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官判他有使用社區車位的權利,但管委會仍未依法院判決,取消舊規約。最後這位民眾考慮賣屋離去。王有民律師說,該車位屬於共有空間,規約便不能訂定只供特定住戶使用,而讓一些住戶使終停不到,應是採取抽籤方式輪流使用較為公平。而該案也就是憲法中說的集體強暴之意,也就是說一旦既得利益者占多數時,便會出現這種漠視法律而因此剝奪其他人的權利的狀況。
(撰文:李蕙璇)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718/908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