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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小時播放佛經敲打鍋盆 婦噪音擾鄰嗆氣爆 21住戶提告                          

2017/7/31 下午 03:46:28發表      點閱: 1125    推荐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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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6)婦噪音擾鄰嗆氣爆 21住戶提告
        

新竹市一名婦人,10多年來全天候24小時播放佛經,連深夜也傳出「阿彌陀佛……」,還敲打鍋碗瓢盆、拉椅子製造尖銳噪音,令鄰居不堪其擾,向社區總幹事反映,要求她改善,結果婦人竟恐嚇「要找人氣爆!」「我要吵死你們!」上個月,社區21個住戶及總幹事控告婦人強制及恐嚇等罪,檢方認為婦人不構成強制罪,但恐嚇「氣爆」是事實,日前將她依恐嚇罪嫌起訴。

揚言「吵死你們」

檢警調查,吳姓婦人(58歲)10多年來都在住家陽台,24小時大聲播放佛經、製造噪音,讓社區住戶不堪其擾,她因此與鄰居相處不睦,經常爭執吵架。

社區住戶時常向管委會投訴吳婦,社區陳姓總幹事也多次向她反映,未料吳婦卻恐嚇「你祖母要把他告到死,不能進來,反正就要找人氣爆掉」和「哪一天氣爆掉,砰!」等言語。去年底鄰居被吵得忍無可忍,要求吳婦停止播放佛經,也遭嗆聲「我要吵死你們」,讓21個住戶氣炸聯名控告吳婦強制罪嫌,社區陳姓總幹事則控吳婦恐嚇罪。

檢方認為,吳婦噪音擾人,是屬於騷擾他人生活層次,不構成強制罪嫌,而製造噪音並揚言「要吵死你們」,是屬詛咒行為,予以不起訴。

可拿分貝機蒐證

但吳婦出言恐嚇陳男言行遭監視器錄下,因此認定吳婦犯行明確,本月10日依恐嚇罪起訴吳婦。

律師廖芳萱表示,若遇到時常製造噪音的鄰居,因生活居住安寧也是權利的一種,被他人侵害時可依《民法》第184條求償,若造成精神上的損害,也可依第195條要求精神賠償,廖芳萱也建議可先拿分貝機測量並錄影,也要記錄對方吵鬧的時間、次數和頻率,除了可能影響求償金額外,若對方否認也可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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