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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承穎╱即時報導】
新北市淡水區某社區陳姓主委和蘇姓住戶去年五月因清運垃圾發生口角,蘇姓住戶稱「我是委員、我是住戶」,陳姓主委說「你是什麼委員,你怎麼那麼不要臉,到現在還在那邊講委員。」蘇姓住戶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蘇姓住戶確實已不具管理委員身分,卻自命為管委,縱使陳的言語導致蘇的不快,也屬具體事實的主管評論,判決陳無罪。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076949.shtml
新北市淡水區某社區陳姓主委和蘇姓住戶去年五月因清運垃圾發生口角,蘇姓住戶稱「我是委員、我是住戶」,陳姓主委說「你是什麼委員,你怎麼那麼不要臉,到現在還在那邊講委員。」蘇姓住戶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蘇姓住戶確實已不具管理委員身分,卻自命為管委,縱使陳的言語導致蘇的不快,也屬具體事實的主管評論,判決陳無罪。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07694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