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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王宏舜╱即時報導】
台北南港一社區管理委員會王姓女主委和潘姓住戶因社區事務多次爭執,她不滿對方在公開場所罵她「跟小偷一樣在那邊」、「妳家流氓啊?」,還撕毀管委會決議公告,侵害她人格,求償81萬2千元。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潘的用詞貶抑原告社會評價,判賠慰撫金5千元。
潘刑事部分犯公然侮辱、毀損文書罪,已被士院處拘役12日,得易科罰金。
王女主張,她是前年7月24日遭辱罵,訴訟期間夫妻倆須占用天倫同樂、休假時段寫相關書狀,耗了104個工作天,且光是燒光碟、打印墨水耗材就花了2千元,因此求償81萬2千元。
潘則辯稱衝突時為夜間,幾乎沒有住戶走動,她公然侮辱只被處拘役10日,可見犯罪情節輕微;且自己只有國中畢業,無業,王女的求償金額過高。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35843.shtml
台北南港一社區管理委員會王姓女主委和潘姓住戶因社區事務多次爭執,她不滿對方在公開場所罵她「跟小偷一樣在那邊」、「妳家流氓啊?」,還撕毀管委會決議公告,侵害她人格,求償81萬2千元。
士林地方法院認為潘的用詞貶抑原告社會評價,判賠慰撫金5千元。
潘刑事部分犯公然侮辱、毀損文書罪,已被士院處拘役12日,得易科罰金。
王女主張,她是前年7月24日遭辱罵,訴訟期間夫妻倆須占用天倫同樂、休假時段寫相關書狀,耗了104個工作天,且光是燒光碟、打印墨水耗材就花了2千元,因此求償81萬2千元。
潘則辯稱衝突時為夜間,幾乎沒有住戶走動,她公然侮辱只被處拘役10日,可見犯罪情節輕微;且自己只有國中畢業,無業,王女的求償金額過高。
原文網址: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3584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