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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5月27日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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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收到讀者莫先生來信表示,自己岳父有2個女兒,大女兒要另外買別的房屋,二女兒打算住進岳父新北的房子裡,所以岳父打算把新北的房子拿到銀行借貸,將市場價值的一半給大女兒買房,但基於贈與稅金龐大,怎麼做才可以避開這些龐大的稅金?
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表示,稅務規劃上,贈與並不是一個很好的節稅措施,不管用何種方法,用贈與的情況下,包含土地增值稅、契稅、規費或者贈與稅的稅賦其實是避不掉的。依此個案來說,假設新北房屋的市價是1000萬元整,會建議岳父向銀行貸款一半的金額(500萬元)出來,貸款後可將現有房屋對二女兒做個買賣契約移轉,即是與銀行更名,由二女兒背負貸款,這樣原本應繳的土地增值稅規費還是照繳,但是在贈與稅中可做節稅的動作。
依此案例,二女兒取得的成本會是500萬元,500萬元貸款的部分再交由岳父依照每年220萬元免稅額的費用,分批繳給大女兒,所以說500萬元用現金方式,分成2~3年就不怕會有繳納到贈與稅的問題。
林以德補充,此種方式主要是考量到隱藏成本的部分,若是依照單純的贈與方式將房屋交給子女,則未來出售時的交易所得稅會較重,但若是依照以上方式依買賣取代贈與,則未來出售時就不會有所得稅過重的問題。(陳佳祺/台北報導)
出版:07:31
更新: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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