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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盤心法 勿當沖變長投                          

2014/6/30 上午 09:50:00發表      點閱: 620    推荐 :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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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4年6月30日 上午6:00
工商時報【記者呂淑美╱台北報導】
為了讓股當沖買賣力道衡平,金管會今(30)日起開放先賣後買當沖,由於涉及券源問題,經過證交所近幾個月努力,終於建立當沖券差平台;惟投資專家仍建議投資人要嚴守紀律,切忌追高殺低,嚴控停利停損點,不要把「當沖」當「長投」。
證交所呼籲,投資金若當日未回補持股,所需負擔的成本很高,包括借券或議券費用約7∼10%,隔天券商可能以漲停7%的價格回補,以及券商要收取手續費,成本相當高,因此,希望投資人操作現股先賣後買當沖,就一定要在當日買回。
台新投顧協理黃文清指出,投資人操作雙向現股當沖一定要嚴守操作紀律,就是要避免追高殺低、明確界定操作是屬當沖、波段投資或長投等標的,且要嚴格控制停利與停損點,不要當沖被迫變成長投。
但為了因應可能尾盤真的補不回來,黃文清提醒,投資人操作現股當沖,口袋要夠深,當投資人操作當沖股出現買不回來時,須有足夠資金可以因應萬一要留倉所需。
黃文清建議,台股目前漲跌各7%,若股價漲跌各達到3.5%以上時,都不是絕佳當沖標的,作當沖一定要慎選具有套利空間標的,因為往往股價大漲的個股多屬於強勢股,不適合逆勢作空,反之,若股價逆勢大跌的個股也多屬弱勢股,也不是好的作多標的。
玉山投顧也提醒投資人,操作現股先賣後買,要留意可能出現股價拉漲停鎖住,造成無法買回,另一是留意券商券源問題;若投資人賣出當日無法回補,除了需要改類及借券之外,還要注意將有券商強制回補問題,將會加重投資人成本。
黃文清指出,投資人操作先賣後買當沖,若先賣出而當天未回補,若要改分類為信用交易融券賣出,要留意是否有部位,若沒有也無法改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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