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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親屬可以提高我的免稅額?                          

2014/5/15 上午 08:10:00發表      點閱: 439    推荐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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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親屬可以提高我的免稅額?

雖然多申報一個扶養親屬就能多扣一個免稅額,少繳一點稅,但如果虛報扶養親屬還是可能會落到補稅甚至罰緩的下場。以下為扶養親屬的條件說明:

未滿20歲的子女
1.新生兒:雖然實際扶養不滿一年,但小小孩的免稅額依然可以全額扣除,但尚未出生的胎兒就無法列為扶養親屬了。
2.未滿20歲的已婚子女:依民法規定男性年滿18歲、女性年滿16歲可辦理結婚登記。未滿20歲但有婚姻關係的子女須與配偶合併申報,只有在結婚當年度可選擇採「單獨申報」或「合併申辦」時,選擇採用「單獨申報」者才可以由父母申報扶養。

已成年子女
1.報稅年度中畢業的子女:仍視為當年度有在校就學,可申報扶養。
2.已畢業在補習班的子女:因補習班非屬教育部認可的正式學籍,不屬在校就學範圍,不可申報扶養。
3.當兵或服兵役的子女:原則上不可申報扶養,但若子女是在當年度畢業,該畢業年度仍可列報扶養。
4.子女在大陸留學:過去年滿20歲、於大陸地區未經認可學校就讀的子女,不可申報扶養,但在2011年11月4日司法院釋字第692號針對這個部分提出違憲解釋,因此目前在大陸就讀只要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就可以申報扶養。
5.待業在家子女:雖然子女無收入,但不符合無謀生能力條件,不可申報扶養。

直系血親尊親屬
「每逢報稅倍思親」,即使父母親由子女共同扶養,也只能有一位子女申報扶養,但實務上常會發生兄弟姊妹未事先協商,搶著申報扶養父母,造成重複申報而遭國稅局剔除補稅的情況。扶養父母並非先報先贏,而須有扶養事實的根據,例如生活費匯款證明、僱請看護費用收據等。

兄弟姊妹
兄弟姊妹間若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但仍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者,可以由已成年的兄弟姊妹扶養。但無謀生能力者應優先被子女扶養,其次是父母,再其次是家長,接下來的順位才是兄弟姊妹,若由後順位者申報扶養,必須有正當理由或合理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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