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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動小廣告 開罰並拖吊                          

2012/3/26 下午 02:08:00發表      點閱: 635    推荐 :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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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動小廣告 開罰並拖吊

許多房仲業者在腳踏車、機車上放置小廣告,一旦廣告被清除,伺機換上新的廣告。(記者林相美攝)
〔記者林相美/台北報導〕台北市取締違規小廣告進入第八年,為了規避取締,房仲業者最近轉向機車、腳踏車等交通工具,將廣告以繩子、膠帶固定在車上,成為遊動廣告車,環保局表示,將加強取締強度,除了針對廣告主開罰外,也會拖吊放置廣告的機車或腳踏車。
北市從八十八年開始取締違規小廣告,過去小廣告多半張貼在電線桿、牆壁,後來業者改將廣告放在地上,最近開始改利用腳踏車或機車做為廣告媒介,雖然環保局清除廣告物,但腳踏車、機車仍在原地,業者隨時可再設置廣告。
環保局說,腳踏車、機車上面放置廣告物,屬於遊動廣告,為交通局管轄,過去環保局接受交通局委託清除廣告,但並未開罰、停話。由於類似遊動廣告物越來越多,環保局決定加強取締強度,在廣告物部分,除了清除,也會針對刊登廣告的廣告主開罰,處以一千兩百元,並對廣告物刊登的電話處以停話。
張貼公告 限一週改善

至於放置廣告的腳踏車、機車,環保局表示,將比照廢棄車輛處理,先張貼公告要求車主一週內改善,若超過一週未清,各區隊會先拖走腳踏車,經公告無人領取,修繕後公開拍賣。至於機車,遭環保局以廢棄車輛拖走,車主想要領回必須繳交拖吊費兩百元、保管費五十元。另外,環保局強調,機車若是違規停車遭交通大隊拖吊,還需負擔罰款。
環保局分析,違規小廣告以建案多的內湖區較多,根據統計,去年三至四月內湖區拆除小廣告四千零八十九件,告發九十七件、停話八十件,而今年同月份告發件數較去年增加七十四件,停話數增加十五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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