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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記者-林歆 206
林歆/台北報導
全台大約有7%的雇主涉嫌「高薪低報」、節省勞保等費用。據台中地院的最新判決,雇主不但要被追繳勞保罰鍰與補繳差額,還被依詐欺罪判處徒刑3月,宣告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台中市某電子商務公司負責人的袁姓女子,在某員工任職14個月中涉嫌將勞健保高薪低報,其中有3個月薪資是2萬1000元至2萬1900元,另有一個月薪資是2萬3697元,其餘10個月薪資是3萬7000元至3萬9000元,平均薪資超過3萬元,袁女卻向健保局、勞保局申報為2萬1000至1萬1900元,總計有11個月為不實申報。
袁女省下勞工保險費7668元,健保費8587元,以及應提繳的勞退提繳金5112元,總計2萬1367元,但勞保局去年8月接獲檢舉,轉送地檢署偵辦,雖然袁女趕緊補提勞退提繳金5112元,以及補繳勞保的差額7668元,也繳清勞保局的罰金3萬6352元,但法官仍判刑。
台中地院認為,袁女坦承犯行,且補繳勞保費的差額、繳清勞保局的罰金,但仍有8587元的健保費差額沒有繳納,依詐欺罪判處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3萬元,宣告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