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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服貿?為什麼服貿協議可能會對經濟有利?                          

2014/3/24 上午 12:01:00發表      點閱: 446    推荐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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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的定義
《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又簡稱為《兩岸服貿協議》,是台灣與中國大陸雙方依據《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四條而展開的服務業經濟夥伴協議。2012年8月9日兩岸兩會第八次會談,同意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為基礎,在達成關於服務貿易業的共識後,迳行簽署協議。2013年6月21日,該協議正式在中國大陸上海市簽署。

服貿協議,其實是屬於所謂的自由貿易協定的一種。而什麼是自由貿易協定呢? 大家一定會想到我們的總統馬英九整天喊著台灣不加入自由貿易協定的話就會被世界潮流丟棄(笑)。但很多人大概對於自由貿易協定的理解也僅止於 - 好像是個要有加入,經濟才會變好的東西。但如果你對於自由貿易協定的理解只有這樣的話,那其實你是不能理解為什麼要反這個版本的服貿的,所以要了解到底該支持或反對服貿,其實得先了解什麼是自由貿易協定。

而什麼是自由貿易協定呢? 其實簡單來說,就是兩個國家之間,決定讓彼此的金錢、貨物、勞力可以某個程度的互相流通,這個程度從 0~100% 都有可能。

而自由貿易協定為什麼會對經濟有利呢? 這就要牽扯到經濟學的基本原理之一的比較利益法則了。什麼是比較利益法則呢?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假設小馬跟小扁兩人都是木匠,都會製作桌子跟椅子,小馬比較會做椅子但不太會做桌子,所以一天可以做四張椅子或兩張桌子,而小扁比較會做桌子但比較不會坐椅子,一天可以做四張桌子或兩張椅子。因為市場同時需要桌子跟椅子,所以這兩人平常都是用 50% 的時間製作椅子,另外 50% 的時間製作桌子。所以小馬每天可以做出兩張椅子+一張桌子,而小扁每天則是可以做出兩張桌子+一張椅子。兩人每天總共可以做出三張桌子跟三張椅子。

然後突然有一天, 小馬跟小扁說,我們來合作好了,我專心做椅子,你專心做桌子,所以在這個神奇的合作協議之後,兩個人的總產出就變成四張桌子跟四張椅子,哇,真是太棒了,每天總產量足足多了一張桌子跟一張椅子耶~~

上面這個例子,就是經濟學中的比較利益法則,簡單用一句話來描述,就是讓每個人都只做自己在行的東西,不要去做自己不在行的東西,然後互相交換,這樣的總產出會比較多。而這個原理,就是自由貿易的最根本立論。

假設美國很會生產糧食,台灣很會做晶圓,那乾脆台灣就完全不要生產糧食,只專心做晶圓,美國則是完全不要生產晶圓,只專心生產糧食,然後台灣從美國進口糧食,美國從台灣進口晶圓,這樣就可以達到最大的產出,看起來很完美不是嗎?

所以這就是經濟學中,認為自由貿易協定是對經濟有幫助的最主要論點。這個法則,在理論上是成立的,但是實際上還是有許多的問題跟漏洞。

2. 自由貿易協定 & 比較利益法則哪邊出了問題?

比較利益法則,在現實應用上,有三個非常重大的問題,讓這個理論上該成立的法則,在現實中出了許許多多的問題,也讓理論上該是健康食品的自由貿易協定,在很多時候變成了毒藥。

第一個問題,就是出在比較利益法則是假設合作的雙方,各有所長時,合作時會有最佳結果。問題是,現實中真的是這樣子嗎? 在某些狀況下,很有可能合作的雙方,在所有項目都是其中一方勝出,這個時候,弱勢的一方,就會遇到嚴重的問題。

以剛剛舉的台灣跟美國的例子來說,原本美國該用它的農業征服台灣的農業市場,而台灣應該用強項的晶圓製造能力去征服美國的晶圓製造市場。但若當美國的晶圓製造效率(品質&價格)也超過台灣的時候,那狀況就會變成美國征服台灣的農業市場跟晶圓製造市場,然後台灣只能傻傻地看市場被征服,錢被美國人賺走,但卻賺不了美國人的錢

經濟實力不對等,是比較利益法則的第一個大問題。如果 A 國跟 B 國協商開放了 100 樣產業,但 A 國在其中 98 樣產業都有絕對優勢,B 國只有在 2 個產業占有優勢,除非 B 國那兩個產業賺的錢可以跟 A 國的 98 個產業加起來相比,否則 B 國絕對會吃一個超級大虧。

自由貿易跟比較利益法則遇到的第二個問題,就是技能的僵固性。

還是用美國跟台灣的農業與晶圓的例子來舉例好了。當自由貿易協定通過,美國的農產品全面攻克台灣時,請問台灣的農民要幹嘛? 去轉作因為自由貿易所以在台灣很興盛的晶圓代工嗎? 所以養了五十年豬的豬農要改去當生產線作業員,然後種了三十年稻米的農夫要去改當製程工程師,這有可能嗎?

由於技能的僵固性,讓不同產業之間的勞動力其實是非常難以移轉的。以 A/B 兩國的例子繼續舉例的話,帳面上跟理論上,A 國絕對可以把弱勢的 98 個產業裡的勞動力與資本,都改投到強勢的 2 個產業去,但現實上卻是不可能的事。所以 A 國除了沒辦法獲得所有理論上自由貿易該拿到的好處以外,還會面臨很嚴重的失業問題。

各國政府無力處理失業問題,才是讓全球化/自由化在過去十年其實是踩剎車的主因。

而第三個大問題,就是利益分配的問題。

如同前面講到的,理論上,自由貿易協定,是一種取捨的遊戲 - 取自己強項,捨自己的弱項。

問題是,請問到底哪些項目算強項,哪些項目算弱項呢? 在這些項目的取捨上,到底是能夠有客觀的判斷,還是絕大多數是用主觀在認定的呢? 考慮到經濟學家向來沒有能力準確預測經濟的歷史紀錄,經濟雪人我,覺得強項弱項的取捨,根本是奠基於不準確的主觀預測,加上可能來自於各方面的壓力來取捨。別跟我說這些項目的判斷絕對是客觀的,假設你是台灣商業總會的理事長或者是黨政高層,你會容許政府在談判時把你的產業歸為弱勢產業來放棄嗎?

更糟糕的是,如果在自由貿易協定之後,有一百個人得到了價值一百萬元的好處,但有一萬人每人損失了一萬元,整個國家拿到的好處跟損失是相等的,但那一百個人會把手頭的一百萬分給那受損的一萬人嗎?

然後請大家捫心自問一下,你覺得你跟連勝文相比,誰會成為那獲利的一百人,誰又會成為那受損的一萬人呢?

簡單來說,既有的特權階級與富人,透過對政府的影響力,相對的更容易在自由貿易協定獲利。而對於政府談判沒有影響力的升斗小民,就會成為受害的一群了。

而以上的三大問題,就是讓自由貿易協定這個原本應該吃了要強身健體的食品,在很多時候會變成毒藥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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