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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明起試辦 限額百人                          

2013/2/28 下午 01:24:00發表      點閱: 474    推荐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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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 – 2013年2月28日 上午4:36
〔自由時報記者陳璟民/台北報導〕內政部昨宣布「不動產逆向抵押制度」(以房養老),將從三月試辦至一○六年底,只要年滿六十五歲、無法定繼承人、單獨持有不動產且價值不超過中低收入戶標準的長者皆可申請,初期試辦限額一百人,其不動產經鑑定價值越高,每月可領取金額越多,且採「終身給付制」,活得越久,領得越多。
社福權益不受影響
內政部長李鴻源表示,以房養老所領金額類似年金給付方式,依其性別、年齡、不動產估價結果等,精算核定每月可折現領取的額度,除有固定生活費用,還可續住原住宅,保有不動產所有權,社會福利權益也不受影響。
他說,我國女性平均餘命比男性長,若申請人的年齡、不動產價值相同,精算核定每月給付男性的金額比女性高;若申請人的年齡、性別相同,不動產估價結果較高者,每月可領金額較多。
內政部指出,未來通過資格審查者,將由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對其房地產估價,由台灣土地銀行按月撥入帳戶,每月給付金額逐年遞增一%,直到終老,其不動產歸於國有。
李鴻源強調,若長者起領給付後沒多久就往生,其房地產即屬國有;若長者因結婚、售屋等情形,出現與當初申請資格不符者,將按契約終止的規定,要求清償已領取的款項、利息等。所以,對當事者來說,「當然有風險,自己要評估、想清楚。」
社會司長簡慧娟補充說,申請人的房地產審核資格門檻,以不超過社會救助法規定的中低收入戶為標準,各縣市土地公告現值不一,北市最高為七七六萬元,金門縣、連江縣則為三七五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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