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 年 5 月 >>
    123
45678910
11121314151617
18192021222324
25262728293031
回首頁 | 到今日 | 到本月

文章分類

最新文章

電梯壞了住戶不出錢? 網友:直接把按鈕鎖起來                          

2017/10/9 上午 12:07:51發表      點閱: 583    推荐 :337                          


 

內容面板收納
2017年02月9日 17:31

記者葉佳華/台北報導

日前有網友發文,稱自家社區的電梯鋼繩斷了,卻有少數鄰居不願意出錢更換電梯,引發網友熱烈討論,有人甚至建議直接把部分樓層按鈕鎖住,並在每層樓安裝監視器。對此,專家則不以為然,認為於法不合,建議由管委會召集住戶開會,並依決議通過施行,針對不履行的住戶,可依法追訴、追討款項。

一名網友在Mobile01發文指出,自家住屋屋齡30已多年,採7層雙拼,一、兩年前住戶們本來想換電梯,但有一、兩戶(3、4樓住戶)就是都不願意出錢,因此發文向其他網友尋求解決辦法,對此,多數網友提出,「換新的電梯,然後使用感應磁扣,不要用電梯的住戶就不要申請磁扣。」、「直接請電梯公司設定禁停該樓層。」,更有網友表示,「用磁卡治標不治本,直接把3、4樓的按鈕鎖起來,每層樓都要有監視器,以免有人調皮。」

不過,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則表示,「這個方法不可行,且也不符合法規」。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指出,電梯是屬於共用部分,物權屬於全體區分所有權的人,因此就不應該剝奪其公共財產。 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六條指出,住戶應遵守,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住戶應遵守、不得拒絕。

因此,郭紀子認為,最好的方法,應該由管委會召集住戶,立即召開區分所有權會議,決議要用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來分擔。 而最常見的辦法就是依照權狀登記總坪數的比例分攤,郭紀子也提醒,決議必須依照「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的應有部分比例」原則分攤費用,才是有效的法律決議,而通過會議後,若住戶仍堅持不出錢,就可依法追訴。

原文網址: 電梯壞了住戶不出錢? 網友:直接把按鈕鎖起來 | ETtoday財經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70209/863810.htm#ixzz4YFLHnfjh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推荐分享 推薦本文到Twitter推特去! 推薦本文到Plurk噗浪去! 推荐本文到 facebook臉書   
 

我要評論

標題
暱稱
郵件
內容
* 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