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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市劉姓女子在住處大樓會議中與林姓女子口角,被打了一耳光,劉女要求賠償,因要求的金額太高,調解不成,向法院訴請賠償,法官判賠2萬餘元的精神撫慰金與醫療費。
劉姓女子去年6月參加住處大樓的管理委員會議,她質疑管委會長期違反大樓管理章程,與擔任主席的林女發生爭執,林女氣憤下打了劉女一巴掌。劉女除控告對方傷害,並訴請賠償33萬元精神撫慰金及800多元的醫療費。其中涉及傷害部分林女被判處拘役30日。
民事部分經法院4次調解未成,最後只好由法官判決。劉姓女子在審理庭時,以林女的一巴掌導致她晚上無法順利睡覺,需吃安眠藥,受精神上的痛苦,改要求賠償6萬6千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審酌兩人為高職學歷,一人為保母,另一人為家管,認為以賠償精神撫慰金2萬元為適宜,加上醫療費共應賠償2萬8千多元。
【聯合報╱記者鄭惠仁/台南報導】
台南市劉姓女子在住處大樓會議中與林姓女子口角,被打了一耳光,劉女要求賠償,因要求的金額太高,調解不成,向法院訴請賠償,法官判賠2萬餘元的精神撫慰金與醫療費。
劉姓女子去年6月參加住處大樓的管理委員會議,她質疑管委會長期違反大樓管理章程,與擔任主席的林女發生爭執,林女氣憤下打了劉女一巴掌。劉女除控告對方傷害,並訴請賠償33萬元精神撫慰金及800多元的醫療費。其中涉及傷害部分林女被判處拘役30日。
民事部分經法院4次調解未成,最後只好由法官判決。劉姓女子在審理庭時,以林女的一巴掌導致她晚上無法順利睡覺,需吃安眠藥,受精神上的痛苦,改要求賠償6萬6千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審酌兩人為高職學歷,一人為保母,另一人為家管,認為以賠償精神撫慰金2萬元為適宜,加上醫療費共應賠償2萬8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