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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VBS – 2013年5月6日 下午12:44
台中市一名蕭先生,和樓上鄰居借冰箱冰食物,後來,鄰居說他是為了省錢,不想插電所以來借冰箱,蕭先生不滿,告鄰居妨害名譽,求償30萬並要求登報道歉,但法院一審、二審都判駁回。
和鄰居借冰箱冰食物,竟然害得2家反目成仇,事情發生在這棟大樓,根據法院了解,原來住9樓的蕭先生,前年因為家裡冰箱故障,和樓上鄰居借冰箱冰食物。
隔年社區開會,蕭先生在會中反應,樓上經常有小孩追逐跑步聲和物品摔落的聲音,影響居家品質,希望樓上鄰居能降低噪音。
結果,鄰居回說,蕭太太曾經在凌晨1點半,到他家按門鈴,表示剛搬來冰箱不想插電,想借冰箱冰食物.但鄰居這番「冰箱不插電」的說法,引起蕭先生不滿,一狀告上法院。大樓總幹事:「不好意思,因為這有關個資。」
住戶間打官司,大樓總幹事表示不清楚,拒絕讓記者採
蕭先生認為,鄰居說他「冰箱不想插電」侮辱人格,告鄰居妨害名譽,求償30萬並且要登報道歉,但法官認為,難以認定鄰居有損害名譽的目的,一審、二審都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