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面板收納
案由說明
00000 社區管理委員會主委000(申請人)針對該社區管理委員會於召開之例行管理會議決議,聘任委外管理公司(xx 保全),管委會委員000(對照人)對會議決議提出疑義一案申請調處。對照人(000)針對該會議之決議以9 票(應到21 人,出席20 人)通過xx保全續約案,認為決議票數未過半數應不成立。
建議處理方式:
本案之爭議事由乃因會議過程中途有人員離席,實際決議人數為(在場15 人,通過9 人),但此現況並未敘明於會議記錄中而導致爭議。調處委員會建議:管委會應清查現場人數後再舉行議題表決,並將此會議過程於會議紀錄中敘明以避爭端。
*以上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