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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時電子報作者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 中時電子報 – 2015年12月31日 上午5:50
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明(2016)年上路,這是台灣史上最重大的不動產稅制改革。地產專家指出,新制上路後,未來想要跑短線投機炒作者,將面臨最高45%重稅伺候,房市投資獲利的低稅時代正式宣告終結。
房地產業者戲稱,房地合一稅自6月初立法院三讀通過,到底如何課稅?至少有一半業者還是一知半解、9成8消費者還是霧煞煞,甚至還有人主張「既然政府連證所稅都可以廢、乾脆連房地合一稅也廢除算了!」不過說歸說,房地合一稅確定要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面對全新稅制,消費者將受到哪些影響?究竟要怎麼因應?以下八大熱門話題,一次解盤。
1.坊間討論最熱門的是,哪些人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答:由於訂有日出條款,2016年1月1日實施前取得、且持有屆滿2年者都適用舊制,因此絕大多數屋主都沒有適用新制的問題。
2.持有未滿2年出售房地產者,需要繳交奢侈稅嗎?
答:不用繳交奢侈稅。房地合一實施後同時停徵奢侈稅,但對不滿2年售屋者,獲利部分須依新制課徵45%(持有1年內)或35%(持有1∼2年)稅賦。
3.2016年後才交屋,來不及在2015年底前脫手的非自住型投資客,怎麼解套?
答:繼續持有2年以上再求售,此時獲利部分繳20%的稅,等待時間可先出租降低成本。
4.房地合一實施,會進入「重稅時代」嗎?
答:其實未必。房地合一是有獲利才繳稅,自用住宅者有400萬元免稅額,每6年享受1次,超過免稅額部分適用10%稅率;至於非自用住宅者,稅率15%∼45%不等,若無獲利就不必繳稅。
5.可灌水裝潢費用,將來申報成本來減稅嗎?
答:未必。財政部有訂出「房地合一課稅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售屋時可列舉廣告費、仲介費、清潔費、搬運費等,當作費用項目;另可列舉裝潢修繕、印花稅、契稅、代書費、公證費等,當作成本項目,據以扣除稅額。但如系統家俱、冷氣等,財稅單位未必會認定。
6.成立公司會比較省稅嗎?
答:公司依新制規定稅率為17%、併入營所稅結算申報。比舊制最高繳45%綜所稅優惠,但售屋獲利還要負擔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賦,總實際稅賦可能要繳到25.3%。相比若個人非自用住宅出售,持有2年以上稅率20%,相對優惠。
7.買2016年1月1日之後才交屋的預售屋,會比買中古屋吃虧嗎?
答:不一定。很多人在2015年下半年鼓吹應把握下半年黃金輕稅期買屋,如以房價正在高點往下觀察,若住滿6年、獲利不超過400萬的自住客不必繳稅;超過400萬元部分稅率10%,經小換大或重購退稅機制,有機會比舊制還划算。
8.有「免驚」族群嗎?
答:至少有4種類別不必擔心房地合一稅。
A、預售屋在未取得所有權之前移轉,屬於權利交易,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B、賣屋獲利400萬元以內的自住者不必繳稅,估計這類自住客佔比至少達80%以上。
C、重購或換購可享退稅。
D、台北市被調高路段率、房屋標準單價的大坪數高級住宅,舊制售屋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適用40%∼45%稅率;但2016年新制上路,只要持有超過2年即可適用20%稅率,相對較舊制划算。
我是屋主,房地合一上路後售屋適用新制度嗎?
A
房地合一有日出條款,新制上路前取得,且出售時持有滿兩年,就還是適用舊的申報方式 (核實申報OR標準計算)。
Q 若上路後出售,但持有未滿2年,還有奢侈稅問題嗎?
A
房地合一上路後,奢侈稅雖然同步停止,但出售持有未滿2年,就須依照房地合一短期出售的申報方式,依所得的35%~45%申報。
Q 房地合一稅對屋主影響?
A
除了2年內短期轉手的屋主,按目前日出條款規劃,現在持有房屋的屋主,都不會受到房地合一影響。
Q 假設我2015年12月31日取得,不同時間點出售的適用的稅制?
A
按新制規定,2016年~2017年出售,按所得的35%~45%課徵,但2018年1月1日以後出售,就不適用房地合一稅,按舊制度申報。
Q 若上路後出售持有未滿2年房屋,房地合一稅會比較重嗎?
A
房地合一稅是依所得課徵,假設以1,000萬元出售持有不滿1年的房屋,獲利100萬元,奢侈稅的稅率15%,依交易金額要課150萬元,若以房地合一稅版本只課獲利100萬元的45%,只課45萬元,比奢侈稅輕多了。
Q 房地合一新制可以減免或退稅嗎?
A
減免條件:
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獲利400萬元內可免稅,超過以10%課徵。
重購退稅:(自住房地)
換大屋:全額退稅(與現制同)
換小屋:比例退稅
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註:自住房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
Q 我該新制上路前買還上路後買?
A
按目前日出條款規劃,上路前購入一般房屋且出售時持有滿2年,是按舊制方式申報,假設未來房價有上漲的狀況下,上路前買的確比較划算,但若是房價沒有上漲,則差異不大。
工商時報【記者蔡惠芳╱台北報導】
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明(2016)年上路,這是台灣史上最重大的不動產稅制改革。地產專家指出,新制上路後,未來想要跑短線投機炒作者,將面臨最高45%重稅伺候,房市投資獲利的低稅時代正式宣告終結。
房地產業者戲稱,房地合一稅自6月初立法院三讀通過,到底如何課稅?至少有一半業者還是一知半解、9成8消費者還是霧煞煞,甚至還有人主張「既然政府連證所稅都可以廢、乾脆連房地合一稅也廢除算了!」不過說歸說,房地合一稅確定要在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面對全新稅制,消費者將受到哪些影響?究竟要怎麼因應?以下八大熱門話題,一次解盤。
1.坊間討論最熱門的是,哪些人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答:由於訂有日出條款,2016年1月1日實施前取得、且持有屆滿2年者都適用舊制,因此絕大多數屋主都沒有適用新制的問題。
2.持有未滿2年出售房地產者,需要繳交奢侈稅嗎?
答:不用繳交奢侈稅。房地合一實施後同時停徵奢侈稅,但對不滿2年售屋者,獲利部分須依新制課徵45%(持有1年內)或35%(持有1∼2年)稅賦。
3.2016年後才交屋,來不及在2015年底前脫手的非自住型投資客,怎麼解套?
答:繼續持有2年以上再求售,此時獲利部分繳20%的稅,等待時間可先出租降低成本。
4.房地合一實施,會進入「重稅時代」嗎?
答:其實未必。房地合一是有獲利才繳稅,自用住宅者有400萬元免稅額,每6年享受1次,超過免稅額部分適用10%稅率;至於非自用住宅者,稅率15%∼45%不等,若無獲利就不必繳稅。
5.可灌水裝潢費用,將來申報成本來減稅嗎?
答:未必。財政部有訂出「房地合一課稅所得稅申報作業要點」,售屋時可列舉廣告費、仲介費、清潔費、搬運費等,當作費用項目;另可列舉裝潢修繕、印花稅、契稅、代書費、公證費等,當作成本項目,據以扣除稅額。但如系統家俱、冷氣等,財稅單位未必會認定。
6.成立公司會比較省稅嗎?
答:公司依新制規定稅率為17%、併入營所稅結算申報。比舊制最高繳45%綜所稅優惠,但售屋獲利還要負擔未分配盈餘加徵10%稅賦,總實際稅賦可能要繳到25.3%。相比若個人非自用住宅出售,持有2年以上稅率20%,相對優惠。
7.買2016年1月1日之後才交屋的預售屋,會比買中古屋吃虧嗎?
答:不一定。很多人在2015年下半年鼓吹應把握下半年黃金輕稅期買屋,如以房價正在高點往下觀察,若住滿6年、獲利不超過400萬的自住客不必繳稅;超過400萬元部分稅率10%,經小換大或重購退稅機制,有機會比舊制還划算。
8.有「免驚」族群嗎?
答:至少有4種類別不必擔心房地合一稅。
A、預售屋在未取得所有權之前移轉,屬於權利交易,不適用房地合一新制。
B、賣屋獲利400萬元以內的自住者不必繳稅,估計這類自住客佔比至少達80%以上。
C、重購或換購可享退稅。
D、台北市被調高路段率、房屋標準單價的大坪數高級住宅,舊制售屋所得併入個人綜所稅、適用40%∼45%稅率;但2016年新制上路,只要持有超過2年即可適用20%稅率,相對較舊制划算。
我是屋主,房地合一上路後售屋適用新制度嗎?
A
房地合一有日出條款,新制上路前取得,且出售時持有滿兩年,就還是適用舊的申報方式 (核實申報OR標準計算)。
Q 若上路後出售,但持有未滿2年,還有奢侈稅問題嗎?
A
房地合一上路後,奢侈稅雖然同步停止,但出售持有未滿2年,就須依照房地合一短期出售的申報方式,依所得的35%~45%申報。
Q 房地合一稅對屋主影響?
A
除了2年內短期轉手的屋主,按目前日出條款規劃,現在持有房屋的屋主,都不會受到房地合一影響。
Q 假設我2015年12月31日取得,不同時間點出售的適用的稅制?
A
按新制規定,2016年~2017年出售,按所得的35%~45%課徵,但2018年1月1日以後出售,就不適用房地合一稅,按舊制度申報。
Q 若上路後出售持有未滿2年房屋,房地合一稅會比較重嗎?
A
房地合一稅是依所得課徵,假設以1,000萬元出售持有不滿1年的房屋,獲利100萬元,奢侈稅的稅率15%,依交易金額要課150萬元,若以房地合一稅版本只課獲利100萬元的45%,只課45萬元,比奢侈稅輕多了。
Q 房地合一新制可以減免或退稅嗎?
A
減免條件:
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滿6年且無供營業使用或出租,獲利400萬元內可免稅,超過以10%課徵。
重購退稅:(自住房地)
換大屋:全額退稅(與現制同)
換小屋:比例退稅
重購後5年內不得改作其他用途或再行移轉
註:自住房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1年內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
Q 我該新制上路前買還上路後買?
A
按目前日出條款規劃,上路前購入一般房屋且出售時持有滿2年,是按舊制方式申報,假設未來房價有上漲的狀況下,上路前買的確比較划算,但若是房價沒有上漲,則差異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