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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之後的勞保問題                          

2010/4/29 下午 05:16:00發表      點閱: 634    推荐 :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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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與國民年金是不同的保險體系,財務也是互相獨立,所以您的勞保和國民年金的老年年金,將依照各自的年資和計算方式分別計算後發給,不會併計年資。
有工作的期間,應參加勞保累積勞保年資,沒有勞保的期間則參加國保,累積國保的年資,兩種年資勞保局會分開各自計算,等到老年退休時,兩種年資都可以分別申請給付。

勞保國保保費是「按日」收取,年資也是按日計算,您依法繳納的勞保保費和國保保費,會分別按日累計勞保及國保年資,等到您符合勞保老年給付及國保老年年金請領資格的時候,可以分別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到時候二份給付都可以領,您之前繳納的保費及累計的年資都不會浪費。

是以~~當你中斷勞保停保之翌日起,既會強制納入國保加保(滿25歲~~未滿65歲者),民眾應依照個人投保身分加入勞保或國保加保....
故~~勞保或國保老年年金給付,都是依照投保年資計給......你若中斷勞保之後其年資當然也會跟著中斷不會繼續累積勞保年資.

然而是否可依附工會繼續加勞保.....
勞工保險(勞保)係在職保險,實際從事本業工作並以所獲報酬維生之無一定雇主勞工或自營作業者,始得由所屬本業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失業者或一般家庭主婦、無工作者均不得以加入勞工保險為由加入職業工會, 這樣屬於假勞工一旦被查到,勞保年資不算所繳保費不退,並且追繳已溢領之給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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